来源: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11-29 10:10:08 阅读量:1788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省委第四巡视组于2020年10月25日至12月25日,对雄县进行了常规巡视。2021年3月14日,省委巡视组向雄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
县委把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政治任务,自觉接受巡视监督,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聚焦突出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坚持政治站位,周密安排部署。省委第四巡视组向雄县反馈巡视意见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2021年4月7日,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举措和努力方向。制定印发中共雄县县委《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细化为4方面35个具体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成立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加强调度指导,确保整改实效。先后组织召开6次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会暨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就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再强调、再安排。组织召开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视整改安排部署情况和各项整改任务进展情况以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选人用人、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步重点工作。组织召开整改落实工作调度会,逐项调度未完成事项整改情况,全力推动整改任务“清仓见底”。
(三)加强督导监督,压实整改责任。制定了《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建立巡视整改督促检查工作监督台账,通过调阅资料、审核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实地座谈了解、与主要负责人交换意见等方式,发现对整改工作认识不够、整改措施不具体、整改报告质量不高等问题18个,并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重点督办。同时,充分发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作用,上下联动,进一步压实责任部门责任,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注重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认真排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巡视反馈涉及的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对症下药,举一反三,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未涉及的问题,及时完善防控措施,研究治本之策,从根源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确保各类问题刹得住、不反弹。巡视整改工作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制定、修订规章制度60项,进一步扎紧扎牢了制度的“笼子”。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方面35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33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1个,基本完成1个。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建设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领会精神、指导实践不足”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印发了《2021年雄县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精心设计了14个学习专题,明确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其中。印发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点,组织各级党委(党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集中学习研讨。二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21年以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18次,重点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党史学习教育等专题的95项内容进行了学习,开展交流研讨9次,48位县级领导干部作了重点交流发言。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资料留存制度的通知》,对资料留存范围、资料成果运用和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着力推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各项学习活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题主线,开展集中学习280余次,开展主题学习班1310班次,参与人数近2.15万人。充分发挥党校教育主阵地作用,着力加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累计开展培训69个班次,培训人数约3700人,切实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和执政本领。
(2)针对“面对新区进入大规模建设发展新形势,一些干部等靠思想比较突出”问题
一是加强党员培训教育,制定印发《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若干举措》,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的终身课题,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每月制定《党员教育管理重点工作》,明确党员学习内容,强化督导落实,不断提高党员管理水平。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全县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流动课堂”送课下乡活动的通知》,科学拟定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二是深入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组织开展雄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等系列活动,在全县营造赶超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三是深入开展公务员培训教育,制定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在全县党政干部中全面开展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解读专题培训工作,共1085名党政干部参加了培训。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和基层干部大讲堂等培训活动,邀请专家为党员领导干部授课,各级干部思想水平和干事创业热情明显提高。
(3)针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紧迫感不强”问题
研究制定传统产业转移退出推进计划,明确“主动搬、加快转、尽快建”的工作思路。坚决落实新区征迁要求,涉及征迁区域企业无条件搬迁转移,对不涉及拆迁的企业分类施策,研判环境影响、分行业推进,优先搬迁对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目前,已完成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区域内传统企业征迁任务,其他区域内企业转移转型工作按照新区有关要求积极推进。
(4)针对“围绕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研究增强承载能力、主动服务不够”问题
一是集中优势资源,重点打造雄县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平台,不断增强承载能力、服务能力。成立了支持总部科创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工作。目前,科创基地项目选址和用地面积初步确定,正在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二是积极引进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全力推动朱各庄跨境电商产业园发展,启动了国际电商平台合作计划,全国性电商运营、培训、供应链等意向入驻企业44家,签约企业16家。三是引入中科院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着力打造智绘未来科技孵化器。目前,已引进科创类企业34家,有力提升了雄县科研创新水平。四是以支持雄芯光电项目为重点,全力发展新一代信息产业,目前已完成省“十四五”重点项目申报和项目用地需求申报,完善了光模块封装实验室建设,正在进行全国产光电芯片的光模块方案设计,试制器件样品。雄芯光电现已拥有核心发明专利12项,3项光模块封装技术发明专利正在申报,并与有关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五是中关村企业集中办公区已于2020年11月13日揭牌,目前已有11家企业签约入驻。
2.关于“落实省委对新区三县部署的重点任务不够扎实有效”问题
(1)针对“共建共享和服务民生有欠缺。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不够”问题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增强服务意识。扎实开展就业创业政策进厂、进村、进社区活动,将就业创业政策分类梳理,以各种形式发放政策宣传页2万余份,发送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短信11万条。谋划建立雄县人力资源创新发展示范园,拓宽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努力营造良好创业就业氛围。二是强化就业培训,积极促进就业。组织开展了劳动力资源信息调查活动,对有就业培训需求的各类群体全部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服务,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实现应就业尽就业。搭建了校企合作服务平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务对接平台、民间促就业服务平台、创业孵化服务平台,举办了“金秋招聘月”大型人力资源招聘会、“春风行动”网络招聘会,完善了就业服务网和微信公众号网络信息平台服务功能,进一步畅通了就业创业信息的获知渠道。三是强化就业援助,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对就业困难群体动态管理,精准施策分类帮扶,有针对性的进行就业培训、就业创业服务等政策扶持,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专项岗位和辅助性岗位,解决了329名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为852名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2)针对“共建共享和服务民生有欠缺。教育投入亟待加强,存在入学难、班容量大问题”问题
一是对学位紧张学校进行深入摸底,制定改造提升计划,将部分教学用房、功能教室改造升级,增加普通教室数量。二是加大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力度,并积极推进1所幼儿园新建和3所幼儿园改扩建工作。三是投入600余万元为37所学校购置了箱式活动房,增加校舍面积约6000平方米,进一步改善了办学条件。同时,积极推进职教中心校舍新建工作。四是采用抽签方式分配高中教师,并随机分配生源,确保教育资源平衡。五是在落实义务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校长交流,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不断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六是依托雄东安置区新建学校缓解城区学位压力。
3.关于“县委发挥领导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环境用力不足”方面
(1)针对“整治干部违规经商不彻底”问题
一是加大排查力度。制发《关于进一步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单位就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开展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持续跟进整改,对于发现的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司法部门严肃处理。二是突出反面警示。召开全县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对5名科级干部违规入股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通报,形成有力震慑。设置监督电话,各单位分别设置干部监督员,建立专门档案,随时收集各类信息,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对涉及违纪违法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对3名党员干部作出了纪律处分。
(2)针对“对政法队伍建设抓得不紧”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专项巡察。对全县政法机关进行专项巡察,对发现的选人用人、干部队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二是大力推动干部交流。今年以来,加大政法干部交流力度,并将政法各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基本信息梳理汇总,按照“四个交流”要求,积极优化人员配置。三是切实强化思想教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警醒,进一步激发广大政法干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建立健全相关线索摸排机制,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政法系统全体干警聚焦新区“五新”目标,对照雄县“从警八问”,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清除问题病灶。四是坚定不移打“伞”破网。已对相关人员客观充当“保护伞”问题作出了严肃处理,形成了有力震慑,净化了社会风气。
(3)针对“对扫黑除恶领导不够用力”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意见》,结合雄县实际,从组织领导机制、线索摸排机制、依法惩处机制、防范整治机制、督导督办机制等方面全面完善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格局,推进了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和举报平台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扫黑除恶斗争,进一步畅通了扫黑除恶线索的获得渠道。三是深入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组建涉恶案件评查小组,对涉恶案件进行了倒查评查,深入查找是否存在违纪违法线索等相关问题,进一步营造了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四是围绕村(社区)黑恶势力和家族势力扰乱社会秩序、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等问题开展排查,目前已对相关问题整治完成。
4.关于“防范化解风险有短板”问题
针对“安全生产监管有漏洞”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活动,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上级决策部署、政策法规进行宣传解读,组织开展了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警示教育、“安全微视频”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宣贯活动,扎实推进全民安全素质提升。二是制定印发《雄县“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雄县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关于开展2021年应急演练大练兵活动的通知》,修订完善了县安委会工作规则和相关预案,巩固完善制度成果,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三是建立了《2021—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推进台账》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2021年度责任清单,压紧压实责任,按计划有序推进。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消防、城市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45家建筑施工单位、11家燃气液化气企业、55家危化企业和90家规模以上工贸企业以及各乡镇、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开展了安全事故警示约谈;1至10月份,共检查企业5480家次,发现问题隐患6697项,完成整改6690项,立案141起,处罚310.93万元,查处取缔非法行为75起,责令停产停业18家,约谈主要负责人42人。四是组织消防救援、森林消防、雄州救援队等应急队伍开展共训共练,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五是对各乡镇、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交办,并积极督促整改。六是进一步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
(二)关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深入,落实‘廉洁雄安’要求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县委主体责任没有拧紧。对长期存在的违法占地等问题认识不够深刻,未从根本上研究解决”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违法占地查处工作“回头看”,对所有年度卫片图斑深入核查,现场踏勘,逐一剖析,对历年违法占地卷宗逐宗进行审查,确定违法占地问题清单,分类制定整改措施,明晰任务、责任和整改时限。二是对列入整改清单的违法占地问题排出时间表,细化任务图,实行销号管理,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以问题整改促工作提升。三是建立新增违法占地行为定期报告、随机报告制度,组织各乡镇完善动态巡查制度,建立重大项目违法占地立即报告制度,一般违法占地问题月汇总报告制度,加大报告巡查的频率和力度,及时有效遏制新增违法行为。
(2)针对“县委主体责任没有拧紧。未按要求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下级党组织未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了《中共雄县县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规划》《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印发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责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下级党委主体责任,在原有制度规定的基础上,于每年7月初和翌年1月初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县委呈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同时抄报县纪委。二是县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支持和督促各级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经常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指导党的建设工作,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
(3)针对“对巡察工作重视不足”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提高重视程度。认真执行《中共雄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严格落实时限要求,十三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及村级专项巡察结束后,立即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目前,已实现了对乡镇党委、县直单位、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二是强化教育培训,优化整体素质。积极组织参加业务知识培训班,举办了6期业务知识培训研讨会,切实提高了巡察队伍整体素质。严格落实《县委巡察办优化巡察人才库的工作方案》要求,每轮巡察结束后将部分优秀抽调人员充实到巡察人才库。三是强化贯通融合,提升巡察质效。进一步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严格执行巡前信息通报制度,提高了巡前信息通报的实效和质量;强化巡视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的贯通融合,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办、严查严办,不断提高巡察监督的震慑力。四是强化统筹谋划,推进有序开展。成立巡察工作五年规划起草小组,深入县直部门、乡镇、村居调研,并积极借鉴省、新区经验,初步起草了雄县《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22—2026年)》。
2.关于“权力运行制约机制不健全”问题。
(1)针对“反腐败领导小组作用未有效发挥”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反腐败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督促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审计部门主动移交问题线索。目前,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已全部移交。二是由县纪委监委每半年调取一次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照监督单位分工进行分析研判,发现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处置。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根据审计报告线索,给予党内警告处分4人,诫勉谈话4人,批评教育2人、责令检查1人。三是组织召开2021年度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集中学习《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等文件,通报2021年度协作配合中存在的成员单位案件线索不清晰、移送不够及时、协作不够有力等问题,健全完善了协作办案、定期会商研究机制,成员单位问题线索反馈机制和“月报告、季通报、年总结”机制,进一步推动反腐败小组规范运行。
(2)针对“重点领域防控机制不完善。项目招标缺乏监督制约”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修订完善了《交易项目进场受理登记管理制度(试行)》《交易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开评标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等15项制度,确保招投标各个环节统一规范、便民高效、阳光透明。二是规范业务流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流程图》《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流程图》《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流程图》《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流程图》和《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流程详解》,确保流程清晰、行为规范。三是提升人员素质。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学习了各类招投标政策法规文件,印发了《政府采购政策汇编》,邀请专家学者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详细讲解,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赴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观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为规范招投标行为打下坚实的基础。四是强化派驻监督。由县纪委监委按照派驻监督相关规定,把各单位工程项目招投标作为监督重点,监督相关单位集体研究决策、依法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监督改发、财政等部门发挥监管职责。对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实地调研检查,督促其完善制度,进一步公开透明规范服务招投标活动。
(3)针对“重点领域防控机制不完善”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雄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成立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各乡镇均成立“三资”管理中心,负责农村“三资”管理具体工作。目前,全县所有村均已实行“村财乡管”。二是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水平,制定印发了《雄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深入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及民主议政日活动的通知》《雄县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制度》《雄县农村两委公章管理制度》,努力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完善、基础扎实、监督到位、机构健全、档案规范的目标要求。
(4)针对“重点领域防控机制不完善。有的县直单位未纳入财政管理和审计范围”问题
严格执行《中共雄县县委审计委员会关于推进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扎实开展审计工作。及时为相关单位设立财政一体化账号,将其作为单独预算部门纳入财政管理范围,实现统一、规范管理。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相关干部已经处分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工作日饮酒作为纪律作风监督检查的重点。节假日期间,深入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下达纪检监察建议书11份,整改通知书8份,责令作出情况说明2份,作出深刻检查8人,谈话提醒3人,通报批评4人,批评教育25人。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班子自身建设有弱项”问题
(1)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中共雄县县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雄县政府“三重一大”实施办法》,明确了决策范围、决策流程等内容,对“三重一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县政府常务会议准备工作的通知》,对会前酝酿、审核把关、议题征集等内容作出具体安排。二是组织各单位认真学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掌握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定期对项目安排情况、重大资金拨付情况和会前研究、酝酿程序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不严格执行规定要求的严肃追责问责。
(2)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召开县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书记对各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开出了一次高质量好效果的民主生活会。二是明确具体要求。制定印发《关于提高乡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的通知》,进一步严格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及要求,着力加大督导指导力度,责令政治意识不强、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刻不具体的领导班子进行严肃整改。三是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由县纪委监委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进行检查抽查,重点发现对照检查不全面、不深入,个人事项报告不全面,未如实向组织说明受到函询诫勉情况等问题,并向有关单位党组织反馈。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作用,列席下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通过强有力监督,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水平。
2.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1)针对“违反干部工作程序”问题
严格执行《中共雄县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讨论和决定、推荐、提名任免和奖惩干部事项,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县委常委进行表决,其他列席人员不作表态发言。常委会委员对决策事项明确表达意见,作出集体决策。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研究干部议题14次,未出现列席人员表态发言问题。
(2)针对“干部任职条件把关不严”问题
制定印发了《中共雄县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对干部档案的管理,尤其是对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严格按要求进行认定,对发现问题的重新认定。
3.关于“党建责任制抓得不实”问题
(1)针对“执行党建考核制度有偏差”问题
一是在2021年度乡镇乡科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中增加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分值,提高考核权重占比。二是制定印发《关于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改进基层组织建设评议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书记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诫的重要依据。对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其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约谈提醒、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2)针对“对农村党组织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治理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组织乡镇党委对连续2年以上未整顿到位的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进行重点治理整顿,选优配强村级班子,大力优化农村干部整体素质,确保整顿到位。目前,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已全部完成。二是深入做好“三不”一体推进工作,针对农村干部违纪问题多发问题,指导乡镇党委、乡镇纪委落实“两个责任”,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县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结合包联乡镇,指导乡镇纪委加强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监督力度,发挥村党支部书记、村党支部纪检委员日常监督作用。推行村纪检委员和村监会主任“一人兼”,发挥村务监督组织监督作用。
(3)针对“农村‘两委’班子结构不合理”问题
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按照省委年龄、学历“一升一降”“一肩挑”等各项标准,严格把握人选质量,扎实有序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换届后,全县“领头羊”队伍结构方面,“一人兼”比例达到95%。
(四)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巡视发现问题整改质量不高,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针对“干部经商、违法占地、招标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干部经商问题。在全县范围内深入排查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并持续跟进整改,对涉及违纪违法的,移交纪委监委、司法部门严肃处理。二是违法占地问题。结合新区总体规划和征迁时序,依法依规妥善整改到位。对农村集体土地上违法建设的经营性住房,按照“一个项目、一个方案、一个工作组”的原则,实行分项目包联责任制,坚持分类施策,逐步消除违法占地状态。三是招标不规范问题。推行招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重点加大中标候选人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专家抽取程序,严格保密专家信息,全力遏制招投标中的串通投标现象,坚决维护招投标公平公正。
根据省委巡视移交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立案审查2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1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8人,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人,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作为政治任务,严格对照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坚持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持之以恒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一)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不断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等各项制度,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压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常态化政治性警示教育,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始终保持正风肃纪和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力建设“廉洁雄安”。
(三)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决防止问题出现反弹。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导力度,充分发挥纪委监委监督执纪作用,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持续跟踪问效,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对工作不力、敷衍应付、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不断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对已经整改的问题,定期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持续深入推进,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坚持解决问题与深挖根源并重,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注重发现和总结规律性的措施,着力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紧紧围绕雄安新区建设发展大局,全面推进重点工作落实,为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雄安新区建设发展,加快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12—5561833;邮政信箱:雄县雄州路481号县委办公室;电子邮箱:xxxwxszg@163.com。
中共雄县县委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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